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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6月9日上午,表示担忧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男,不恶意造谣、
对此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该贴发出后,同时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经批评教育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